(通讯员 任宏达)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园林”)于2014年起,陆续针对北大湖滑雪场项目及亚之杰工程项目开展了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工程款的工作,并取得了以上两个项目案件的最终胜诉。
北大湖滑雪场项目及亚之杰工程项目的合作方均为民营企业,在企业管理上很不规范,灵活度很大。关于北大湖滑雪场项目及亚之杰工程项目,中外园林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移交。但是,以上两个项目的合作方以多种不合理的理由,长期拖欠中外园林工程款。其中,北大湖滑雪场项目拖欠工程款1159479.01元,亚之杰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6841024元,所有拖欠工程款均长达两年之久。
北大湖滑雪场项目及亚之杰工程项目工程款的久拖未付,已经给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此情况下,中外园林法律团队通过法律手段及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决心坚决,有信心在对案件合理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取得最终胜诉。
整个案件进程,从案件开始策划进行法律程序到工程款顺利到账,所有办案人员做到案件节点清、控制要求清、责任落实到位。面对案件进程中随时发生的新问题、新难点,办案人员充分发挥敬业精神,展现出最好的专业水平,以及打持久战的准备及决心。
最终,北大湖滑雪场项目及亚之杰工程项目案件以中外园林完全胜诉完结。其中,北大湖滑雪场项目案件收回执行案款1182797.01元(其中久拖未付工程款为1159479.01元,前期中外园林垫付的仲裁费23318元);亚之杰工程项目案件收回执行案款共计8300000元整(其中被申请人拖欠的工程款为6841024元,北京仲裁委员会支持我司律师费及工程款违约利息为1458976元)。
上述案件的胜诉,是中外园林积极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一次突破,也为公司后期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